2024-05-02 16:07:09

上海知产法院组织学习《专利法》司法解释

为进一步深入理解和领会《专利法》最新司法解释,更好地提高专利审判能力和水平,4月29日下午,上海知产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新颁布实施的《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黎淑兰副院长参加了学习会。

学习会上,知产一庭刘军华庭长介绍了《解释(二)》的出台背景,并对《解释(二)》的规定逐条进行了讲解。结合司法实践,刘军华庭长还就法律适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疑难问题组织大家进行了讨论。与会同志积极参与学习和讨论,分别就司法解释所涉及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确定、专利侵权的判定原则、成套外观设计的范畴以及间接侵权、使用环境特征、证据认定标准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理解和认识。

黎淑兰副院长表示,刘军华庭长的讲解全面深入,大家的学习和讨论有针对性,希望全体同志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深刻理解和把握《解释(二)》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正确适用该司法解释,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明确法律裁判标准,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科技创新活动的指引和导向功能。就如何学习和适用好《解释(二)》,黎淑兰副院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解释(二)》的重要意义。当前,创新驱动发展已经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更加明显,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人民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解释(二)》的制定,是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丰富和完善了我国专利法律制度,将进一步有效激励技术创新。上海知产法院作为首批设立的知识产权法院,集中审理专利等技术类案件,我们所承担的职责要求我们对《解释(二)》加强学习,准确适用,以公正高效的审判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二是充分发挥司法保护专利权的主导作用。《解释(二)》主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选取的典型案例,以及近年来专利审判的经验总结。所涉内容针对的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例如权利要求解释、间接侵权、合法来源抗辩、停止侵权行为、赔偿额计算等问题。因此,我们既要正确理解和使用《解释(二),又要进一步深化完善司法审判机制改革,提高司法救济的及时性、便利性和有效性,确保专利权人利益的实现,回应好科技创新对专利审判的新期待。三是充分保障《解释(二)》的贯彻实施。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问题意识、坚持研究总结,既要注重收集整理法律适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又要善于梳理总结典型案例,统一法律适用尺度,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推动知识产权审判机制的不断完善,创造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审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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