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4 18:50:54

发挥司法主导作用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上海知产法院以实实在在行动实现新作为

2016年,上海知产法院认真贯彻执行“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政策,认真落实该院2015年出台的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26条意见,深化机制创新和制度落实,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877件,同比上升14.38%;审结案件1877件,同比上升79.27%,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和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主要做法有:

一是实行涉自贸区案件集约化审理。按照审判团队专业化、收案范围类型化、审判管理集约化、审判延伸系统化原则,在两个现有审判庭基础上跨庭组建自贸区案件专项合议庭,对涉自贸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进行集中审理。2016年,该院共审理涉自贸区专利、商标、技术秘密、信息网络传播权、特许经营合同等案件152件。

二是加强涉科技创新类案件审理。细化落实服务保障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20项具体措施,充分发挥集中审理技术类案件的职能作用。以“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陈惠珍法官工作室”为平台,积极回应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在园区开展知识产权专题讲座等活动,就审判中发现的科技企业在知识产权创新、管理、运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类案分析和法律、案例解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预警意识。

三是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充分考虑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客观性和不确定性双重特点,在确定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数额时,既力求准确反映被侵害的知识产权的相应市场价值,又适当考虑侵权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实现以补偿为主、以惩罚为辅的双重效果。对于重复侵权、故意侵权的行为人,根据具体案情酌情确定适当高于市场价值的损害赔偿。在德国雨果博斯商标管理有限公司起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宝马股份公司起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起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等案件中,均根据被告侵权的规模和侵权的恶意程度等因素,依法判决300万元以上的赔偿额。在霍尼韦尔国际公司起诉侵害商标权上诉案件中,该院综合考虑被告生产商的地位、实施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曾多次受到行政处罚的事实、侵权行为对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权利人商标的知名度等因素,在原审法院判决被告赔偿8万元基础上改判赔偿30万元。

四是发挥临时措施的制度效能。建立程序规范、保护有力的司法临时保护机制,合理发挥行为保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制度效能,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及时性、便利性和有效性。凡是符合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行为保全条件的,均及时采取有关措施,形成“法官+执行人员+技术专家+技术调查官”的保全新模式,高效实施证据保全。全年共办理申请诉前行为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30件,同比上升114.28%;作出诉中财产保全、诉中证据保全、诉中行为保全裁定共计186件,同比上升77%。

五是促进知识产权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强化对行政行为程序正当性及实体标准合法性的审查,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积极引导知识产权行政主管机关的调查取证、证据审查、侵权判定等标准向司法标准看齐,促进知识产权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化和法治化。在上海牟乾广告有限公司不服行政处罚纠纷案件中,该院认为行政处罚决定未对涉案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是否满足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等事实进行审查,属于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故判决撤销部分行政处罚决定。而对于行政行为存在瑕疵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

六是大力推进诉讼诚信建设。以诚信原则为指引,适度强化诉讼当事人的真实义务与协力义务,建立激励当事人积极提供证据的诉讼机制。如该院认定某起案件上诉人因重大过失逾期提交证据,妨碍了民事诉讼活动的有序进行,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的民事制裁。

七是推进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体系有效运转。不断完善制度化、规范化的技术调查、技术咨询、专家陪审和技术鉴定“四位一体”技术事实查明体系,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启动合理的技术事实查明方式,咨询专家、技术调查官、专家陪审员间合理分工、各有侧重、高效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了技术事实查明的客观性、科学性和高效性。全年共开展49次专家咨询,50起案件有专家陪审员参与审理,14起案件启动技术鉴定程序。技术调查官参与审理案件35件,出庭43次,出具技术审查意见书和咨询意见书17份,参加证据保全、现场勘验、完成技术咨询和办理相关事务300余次。

八是建立符合知产案件特点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已经与10家社会调解组织和行业协会签订合作协议,吸收社会资源扩充调解队伍,提升调解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水平。拓展诉前调解案件范围,加强内部工作协调,引入调解员定期驻院,实现诉调无缝对接。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进入诉前调解的知识产权案件96件,调解成功23件,调解成功率24%;诉中调解737件,调解成功率39%。

九是通过司法裁判明晰法律标准。以精品审判工程为抓手,通过案件的审理,总结审判经验,明确裁判标准,为同类案件审理提供指导和借鉴意义。如全国首例视频聚合盗链案,明确视频聚合盗链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全国首例电子竞技游戏网络赛事直播案,明确未经比赛组织运营者的授权许可,对涉案赛事进行实时直播,构成不正当竞争。先后有16件案件分别入选“2016年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2015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等全国和上海典型案例。

十是完善法律适用统一机制。先后形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审理指引》《计算机软件案件审理要点》等案件审理和裁判规则,确保案件审理和法律适用的标准统一,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可预期性。针对审判实务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题研究。先后召开了“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的综合运用”和“专利案件审判实务”等研讨会,邀请高校学者、律师及技术专家等参加。通过研讨交流,促进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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