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7 20:17:35

【人民法院报】脑聚 激发司法主导动能

2017年4月17日  人民法院报  第六版:纵深

(本报记者 严剑漪 本报通讯员 邱悦)

做好司法主导

    “我们要在司法实践中认真贯彻执行‘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政策,强化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创新,突出精细化、精准化、精品化的要求,形成一批有典型意义和指导意义的案例,提升上海知产法院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黎淑兰对该院的未来发展有着清晰的认识。

    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建院以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法官每审一案都会充分考虑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客观性和不确定性,在确定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数额时,既力求准确反映被侵害的知识产权的相应市场价值,又适当考虑侵权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实现以补偿为主、以惩罚为辅的双重效果。而对于重复侵权、故意侵权的行为人,法官则根据具体案情酌情确定适当高于市场价值的损害赔偿。

    在德国雨果博斯商标管理有限公司起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综合考虑被告的侵权规模、侵权恶意、持续时间、利润率等因素,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以上酌情判令被告赔偿492万元。

    与此同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还在促进知识产权行政行为的规范化上积极作为,引导知识产权行政主管机关的调查取证、证据审查、侵权判定等标准向司法标准看齐,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作用。

    “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22园,辐射上海各区,密布近7万家企业,累计12万件知识产权,积聚着全市80%以上的高科技企业和创新资源,这是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创中心的承载主体,也是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已成为上海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黎淑兰告诉记者,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过程中,高科技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在需求非常迫切,为提升高科技企业的创新活力,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牵手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园区内设立了以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命名的“陈惠珍法官工作室”,由陈惠珍带领专业团队每月定期前往园区开展咨询、走访、调研、讲座等活动。

    一位前来咨询的生物产业公司总监林先生感叹:“没想到不出园区大门就能收获最专业的司法解答,工作室的成立让我们感受到了上海对创新型企业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扶持力度、重视程度。”

    “上海知产法院是在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全面推进司法改革背景下成立的专门法院,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自贸试验区战略、科创中心建设战略等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院长王秋良微笑着告诉记者。

    服务国家战略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时代的今天,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2008年6月,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作为战略重点之一。2014年12月,国务院发布《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把“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充分发挥”作为主要实现目标之一。同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成立。

    毫无疑问,在国家战略实施中诞生的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成为了先行先试的改革实践者,该院根据知识产权审判和上海区位特点,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知识产权法院三年试点的决定,提出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发展规划(2015-2017)》,并把“坚持司法主导”原则放在了第一位。

    记者了解到,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的充分发挥,既需要立法的修改完善,又需要司法的改革创新;既需要法院积极采取行动,又需要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既需要顶层设计,又需要基层探索。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深刻认识到了这一点,两年来,他们坚持主动作为,以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为己任,出台《服务保障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破解知识产权“保护难”,着力助推城市软实力和营商环境建设,建立了一套符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律的专业化审判机制,打造了一支高素质的精英化审判队伍,形成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精品案例,构建了一个开放、透明、便民、高效的阳光司法机制,建设了一套科学、规范、精细的司法管理体系,有力彰显了知识产权法院在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国际贸易便利化和互联网经济的普及,知识产权案件,具有更为显著的国际化特征。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充分发挥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的作用,提升国际吸引力和影响力,努力建设成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一个亮丽窗口。”王秋良对此深有信心。

    让我们拭目以待。

 

阅读次数:2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