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5 02:34:45

特许经营纠纷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上海知产法院召开

4月14日下午,由上海高院主办、上海知产法院承办的特许经营纠纷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顺利召开。市高院党组成员、知产法院院长王秋良,市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茆荣华,知产法院副院长黎淑兰出席。来自上海市商贸委员会商贸处代表、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市高院立案庭、民二庭、知识产权庭法官代表,知产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领导和法官代表,以及上海浦东、黄浦、杨浦、徐汇、普陀、闵行法院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院庭领导和法官代表等40余人参加研讨。王秋良院长在致辞中代表上海知产法院向应邀前来参会的各位来宾表示热烈欢迎,并表示通过司法规范和促进特许经营模式的发展,对加快上海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实现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相信通过此次研讨会的交流和讨论,能够就特许经营纠纷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达成共识,进一步提升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质效。与会嘉宾围绕关于特许经营合同法律特征的具体判定、“两店一年”信息未披露的法律后果、特许经营合同合意解除及解除时间的认定、近期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立案受理与管辖问题等议题做了交流发言。黎淑兰副院长提出,法院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的主要目的在于规范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活动健康有序发展,法官在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时要熟知特许经营有关法律法规,把握特许经营模式的基本特征,把握特许经营合同的目的、性质、特点及其与一般民商事合同的区别,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合同法基本规则来审理案件。茆荣华副院长在总结发言中对特许经营模式发展的趋势、特许经营关系的把握、特许经营协议的效力以及协议解除的判断等四个方面做了具体的指导分析,要求各级法院认真学习、准确理解相关指导意见,提炼总结审判经验,形成典型案例,对特许经营纠纷中存在问题要集思广益,加强沟通交流和分析研判,努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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