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5 16:53:44

知产法院首次尝试二审案件委托调解取得良好效果

8月22日下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首次对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上诉案进行委托调解。该案中,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要求其向被侵权人天津某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赔偿经济费用及合理费用人民币5000元的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当日即征询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向,取得同意后及时委托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对此案进行审前调解。为了取得良好的调解效果,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选派资深调解员认真阅读案卷,多次和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当日,又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观点,细致回答当事人的疑问,并对相关法律规定作了释明。上诉人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当场表示服判息诉,撤回上诉,本案得到圆满解决。

开展二审案件委托调解工作是我院积极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新尝试。对一些事实较为清楚,争议不大的民商事二审案件,在开庭前进行委托调解,既可节约诉讼成本,又能提高矛盾化解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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