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科技研究(上海)基地、上海市法学会主办,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承办的“科技创新与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研讨会”在上海召开。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林广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斌、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伟东、同济大学常务副校长伍江、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院长陈亚娟、副院长黎淑兰等领导出席,还有来自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知识产权局和高校的专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和全国部分高院、中院和北京、广州知产法院以及基层法院的院庭领导和法官代表等80余人参加研讨。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介绍了正在起草的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应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与会嘉宾围绕司法解释关注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深入讨论,围绕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等基本法律问题、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民事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商业秘密刑事保护相关问题和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责任等问题深入交流实践经验、问题和看法,为进一步完善立法和司法规则提供实践样本和理论参考。
林广海副庭长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一些国家和经济体通过法律的修改完善,不断改革和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对我们国家商业秘密的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要认识到由于与国际贸易的关联使商业秘密的保护变得更加重要,国际合作机制的缺失使商业秘密保护变得更加复杂,技术更新融合的加快使商业秘密保护变得更加紧迫,以专有性权利的差异使商业秘密保护变得更加疑难,希望通过司法实践的探索和理论的研讨,为商业秘密提供更加有效的司法保护,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加有效的保障。
张斌副院长在致辞中指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对推进上海“五个中心”和“四大品牌”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和重要支撑作用。希望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主动适应国际国内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深入实施国家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建设国际一流知识产权法院的目标要求,着力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施伟东专职副会长和伍江常务副校长分别致辞,陈亚娟院长致欢迎词并主持开幕式,黎淑兰副院长做研讨会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