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6 07:58:16

上海知产法院快速查明技术事实 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

8月6日,上海知产法院审结一起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件,技术调查官辅助法官快速查明软件开发情况,促使案件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该案涉及到开发原型图等技术事实的查明,合议庭向技术调查室申请技术调查官参与该案审理。技术调查官王传极参与案件审理后发现,涉案软件仅进行到设计制作原型图阶段,还没有进入编写代码阶段。设计制作原型图阶段是软件开发中的重要阶段,但该阶段并未涉及软件功能实现,也不涉及大规模的代码编写,双方订立的合同对软件开发阶段约定清楚,原被告对软件当前开发阶段也予以确认,据此该案软件的开发情况已大致明确,主审法官杨韡对该案主持调解。技术调查官王传极向原被告双方说明了当前查明的技术事实,缩小了技术争议焦点,面对大部分已明确的技术事实,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方案。由于设计制作原型图处于整个软件开发的初期阶段,故此时发生的纠纷技术争议较小,事实容易查清。技术调查官当庭查明技术事实并告知双方当事人,能够迅速缩小双方争议,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空间。

阅读次数:2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