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4 05:26:45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0年)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0年)

 

2020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司法职能履行,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持续深化审判机制改革创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依法履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有新作为

(一)案件办理基本情况

2020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279件,审结4789件,同比分别增长111.5%和122.23%。(图1)在受理的案件中,民事一审案件4389件,民事二审案件863件,行政一审案件1件,诉前保全案件14件,其他案件12件。

 

(图1)

在受理的全部案件中,收案数位居前五位的案件分别是专利案件1973件,同比增长75.69%;商标案件1622件,同比增长654.41%;著作权案件841件(不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同比增长94.2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509件,同比增长9.7%;特许经营合同案件127件,同比增长36.56%。另外,还有不正当竞争案件123件,技术合同案件14件,垄断案件7件,其他案件63件。(图2)

 

 

(图2)

 

在受理的一审案件中,专利、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技术合同等技术类案件共2512件,占一审收案数量的98.70%。其中,侵害专利权案件1834件,专利权权属案件104件,专利合同案件34件,计算机软件合同案件491件,计算机软件权属、侵权案件16件,技术秘密案件33件。(图3)

 

(图3)

在审结的一审案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475件,占12.09%;以调解或者撤诉方式结案1555件,占39.57%。在审结的二审案件中,以调解或者撤诉方式结案84件,占10.11%。案件平均审理天数98.46天,同比缩短54.11天。

(二)案件主要特点

1. 涉高新技术领域案件多。受理的一审技术类案件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植物新品种、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数字创意等高新技术领域。例如,涉手机芯片发明专利权权属纠纷案、涉存储技术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案、涉计算机软件方法专利侵权纠纷案、涉应急预警与救援特种装备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涉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涉汽车整车及配件专利权权属纠纷案、涉“云游戏”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等。

2.涉电商平台专利侵权案件多。以电商平台作为共同被告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228件,同比上升142.69%,占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总量的67.21%。该类案件表现为权利人批量维权现象突出、被诉主体通常为个人、被诉产品技术含量不高且“三无”产品较多,反映出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侵权现象易发多发。法院在审理中积极引导权利人溯源维权,指导电商平台完善管理机制,对同类案件确保裁判统一,取得良好效果。

3.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多。该类案件既包括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互联网领域的延伸,如仿冒知名网站平台,擅自使用知名网站平台名称,利用社交平台进行虚假宣传或者商业诋毁等,还包括互联网环境下发生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以技术手段抓取或者利用他人数据信息,在他人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跳转链接,利用技术手段劫持、拦截他人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以及其他影响他人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营的行为。此类行为具有技术性强、隐蔽性高、手段新颖以及影响范围广的特点。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中注重区分属于创新业态还是不正当竞争,引导形成鼓励创新、适度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

4.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多。审结膳魔师公司起诉的侵害“膳魔师”保温杯专利权纠纷案、云霄飞车餐饮公司起诉的涉网红“失重餐厅”滑轨系统专利侵权纠纷案、美影厂起诉的“福禄娃”侵害“葫芦娃”动画美术作品著作权纠纷案、广州茶里公司起诉的山寨“茶里”奶茶商标侵权纠纷案、中国国贸中心起诉的涉综合地产项目上擅自使用“国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鼎丰酿造食品公司起诉的“西源春”料酒仿冒“鼎丰”料酒擅自使用知名商品装潢纠纷案等,上述案件的审理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法院通过案件裁判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并积极营造尊重创新、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精品案例成果丰硕

始终坚持高质量审判理念和精益求精的审判态度,努力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具有示范引领和指导意义的精品案件。2件案例入选中国法院技术类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爱康网公司诉美东公司、美年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明确了被诉软件与权利软件比对及侵权判断的基本原则,并总结了软件作品中“有限表达”排除的基本原则、考量因素和基本类型;霍夫曼-拉罗奇公司诉普瑞柏生物技术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明确了同一技术术语在不同权利要求中是否构成功能性特征的判断原则以及销售者合法来源抗辩的认定思路。生易公司与腾讯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的庭审入选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美食达人公司与光明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的文书入选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还有5份文书被评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2篇案例分析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分析,一批案件入选上海法院参考性案例、精品案例、优秀裁判文书和示范庭审。这些典型案件提炼了裁判规则,提升了司法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新作为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始终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上海市委重点工作,找准法院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一)多措并举保障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对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细致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举措,抓好自身防护和公共场所防护,确保每一位诉讼参与人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安全。在转入疫情防控常态化后,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工作举措,确保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不误。

2.依法妥善办理涉防疫物资案件。在疫情爆发初期,对一起口罩机生产企业涉嫌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依法审查并快速作出解除保全裁定,第一时间实施解除措施,确保了企业投入口罩机生产,以供应市场急需的口罩生产设备,服务保障防疫抗疫大局。

3.创新适应疫情防控需要的审判工作新模式。全面开展线上诉讼活动,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邮寄立案方式递交诉讼材料,大力推进网上阅卷、电子送达等在线诉讼服务,采用网上开庭、远程示证、在线调解等方式审理案件,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人员流动,同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二)持续服务科创中心和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建设

1.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建设、进一步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实施意见》,提出了针对临港新片区发展特点和营商环境优化的18条具体司法服务保障措施。“法官工作室”聚焦科创中心建设和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建设,克服疫情影响,走访园区,召开标准必要专利、职务技术成果保护等调研座谈会,与多家生物医药、芯片设计、互联网信息和生物识别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交流,深入了解创新创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司法需求,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和指导。组建涉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专项审判团队,实行集约化管理,确保案件审理的集中高效。积极参与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和一站式争议解决中心建设,确保司法服务措施落地落实。对于在案件中发现的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主动向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发送司法建议9篇,获得积极回应。

2.全力营造知识产权保护良好氛围。组织开展主题为“助力健康中国建设,打造知产保护高地”的知识产权保护集中宣传月活动,选取与民生领域密切相关的食品、医疗、体育等领域典型案件进行宣传,典型案例指引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涉“江小白”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庭审通过央视网等平台直播,1100多万网友在线观看。央视财经新闻等30多家媒体聚焦“失重餐厅”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取得良好宣传效果。4月和9月先后两次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建院五年来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以及近三年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全面反映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效果;发布会由网络媒体及微博、微信等平台形成矩阵联合直播,在线观看人数达18万人次,全媒体立体化传播效果良好

三、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有新提升

紧紧围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加大对涉重点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保护力度,科学运用精细化计算标准确定赔偿数额,依法准确适用证据规则保障权利行使,为有效遏制侵权、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加大对涉重点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保护力度

1.依法妥善审理涉重点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案件例如,在圣和药业公司与华纳大药厂涉抗寄生虫感染相关药物专利侵权纠纷两案中,法院从药品用途、关键技术特征等方面详细比对专利技术,认定被告现有技术抗辩不能成立,被告在药品交易会上许诺销售被诉药品构成专利侵权,判赔80万元。又如,在展讯通信公司起诉的一起标的额近1.6亿元的涉移动芯片侵权纠纷案中,法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耐心释明相关法律问题,积极引导当事人和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使得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2.充分发挥技术专家辅助查明技术事实的作用为准确快速查明涉高新技术领域相关技术事实,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在查明技术事实中的辅助作用。技术调查官共参与136起案件审理,出具技术审查意见书115份,出庭81次,协助保全和现场勘验76次,提供技术咨询121次;特邀技术咨询专家提供技术咨询38次,专家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4次。例如,在嫩叶公司与普陀数字商圈运营公司涉商圈仿抖音系统手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中,技术调查官通过远程视频参与庭审,协助法官查明涉案软件各个开发阶段的详细情况,为案件审理打下坚实基础。又如,在圣来仕公司与前端公司涉车载检测器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中,技术调查官作为法官的“技术翻译”和“技术助手”参加技术专家会议,与技术专家沟通鉴定相关事宜,帮助法官及时准确把握鉴定进程与鉴定方向。

(二)合理确定计算标准和方法加大侵权赔偿力度

1.精细化计算确定高额侵权赔偿数额。在计算侵权赔偿数额时,细化酌定因素包括侵权产品销售量、利润率、侵权规模、过错程度、权利人市场份额下降、价值侵蚀等因素,确保赔偿数额既具有事实和法律支撑,又能够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例如,在瓦莱奥公司诉卢卡斯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中,依法支持原告请求按照被告侵权获利计算赔偿数额,即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赔偿数额。法院根据被告在天猫网站的销售数量及平均销售单价、京东网站的评价数量及平均销售单价计算销售数额,考虑双方认可的成本价、其他经营成本、行业相关利润情况等认定产品利润率,考虑涉案专利在产品中所起作用和技术效果等认定专利贡献率,同时考虑海外售价、出口比例以及国内市场份额等因素,综合计算后判赔700万元。

2.加大侵权源头赔偿责任。由侵权产品生产商承担较重责任,引导权利人积极溯源,从源头上制止侵权行为。例如,在斐珞尔公司诉金稻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中,法院区分生产商和授权销售商的侵权行为及其主体责任,判令生产商承担300万元赔偿责任,对授权销售商在收到起诉状后仍继续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判令其在销售范围内承担5万元连带赔偿责任。又如,在克塞伯默尔控股两合公司诉诺米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中,法院判令生产商承担100万元赔偿责任,销售商根据其销售规模对其中1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3.严厉打击恶意侵权行为。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或者以侵权为业者,综合考虑侵权恶意、侵权规模、持续时间等因素,从高确定赔偿数额。例如,在雷莫公司与聚英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被告曾就被诉侵权行为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并承诺若再次实施侵权行为则赔偿原告50万元,法院认为被告在明知的情况下再次实施同类侵权行为,理应承担预见范围内的后果,故对一审判赔50万元予以维持。又如,在广州茶里公司起诉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被告山寨“茶里”奶茶招募数百家加盟店,年销售1亿杯奶茶,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广、侵权恶意明显,故对一审判赔300万元予以维持。

(三)依法保障权利行使、制裁不诚信行为

1.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证据的依法作出事实推定。对权利人已尽力举证,但与侵权行为有关证据由侵权人掌握,权利人无法取得的,依据新民事证据规则,裁定责令侵权人提交,否则依法作出不利于侵权人的事实推定。例如,在3M创新公司起诉的3起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中,法院裁定责令被告提交反映侵权产品生产销售及利润情况的原始财务账簿和其他资料,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鉴于被告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对相关的财务资料有能力提交而拒不提交,法院依法采信原告主张,根据被告年报披露数据信息所估算的利益、涉案专利对产品利润的贡献率等,全额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合计1000万元的诉讼请求。

2.依法支持证据保全和调查取证申请。引导当事人积极举证,对侵权证据无法自行取得且易灭失、以后难以取得的,依法支持证据保全申请,对时间紧迫的诉前保全申请启动快速处理机制。例如,在杭州乔戈里公司起诉的一起涉发明专利侵权纠纷的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案中,因在展会现场展出的被诉侵权产品系定制产品、价格高且需投标购买,法院在审查申请人初步证据并在申请人提供了担保的情况下,依法实施了保全措施。针对较多侵权人通过网络店铺实施侵权行为的情形,为查明相关销售情况,根据权利人申请,法院依法向电商平台调取被诉侵权产品的销售数据。例如,在卡西欧公司起诉的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中,法院向各电商平台调取了被诉侵权产品销量并将其作为确定赔偿金额的考量因素之一。

3.依法制裁民事诉讼失信行为。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作虚假陈述、滥用诉权或者有其他妨害正常诉讼活动的行为,依法作出民事制裁。例如,在一起不服罚款决定申请复议案中,法院认为复议申请人在明知的情况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或作有悖于事实的虚假陈述,或拒绝提供相关书证妨碍案件审理,故对一审法院就复议申请人的不诚信诉讼行为作出罚款20万元的决定予以维持。

四、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有新担当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最高人民法院和市高级人民法院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审判机制改革,重点推进繁简分流改革、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和智慧法院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深化繁简分流提升司法效能

1.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提高裁判效率。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部署要求,对部分简单二审案件适用独任制进行审理,同时建立完善独任制与合议制转换机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共适用二审独任制审理案件389件,平均审理天数28.63。积极探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经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已有2份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

2.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团队协同办案。积极推进审判团队改革,组建普通、速裁、专项3类8个审判团队。其中,速裁团队集中审理简单案件,专项团队集中审理涉自贸区和涉进博会案件,其余案件由普通团队审理,强化各团队间协同办案,有力促进整体审判质效提升。速裁审判团队组建不到一年共办理案件834件,还制作了符合速裁案件特点的裁判文书和庭审笔录推荐格式,进一步促进简案快审。

(二)一站式诉讼服务满足多元司法需求

1.调解工作效果持续显现。梳理已签约的15家专业调解组织229名调解员,建立完善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名册。针对疫情期间较多当事人希望快速解决纠纷、避免较长诉讼周期的需求,加大调解力度,全年进入诉前委派调解程序的案件899件,同比增长461.88%,调解成功118件,诉前调解成功率为13.13%;诉中委托调解案件463件,同比增长10.24%,调解成功213件,诉中调解成功率为46%,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的实际需求。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还与WIPO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合作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已成功调解1件与生物制药产品有关的专利侵权纠纷案。

2.诉讼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面建设集案件查询、智助立案、电子阅卷、诉前解纷、文书扫描等服务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集约高效、智能便民的诉讼服务。大力推进线上诉讼服务,全年共实现线上立案4374件,占全部案件的82.86%;律师线上阅卷32件,12368线上平台接受咨询276次。

(三)智慧审判促进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是大力推进在线庭审。以保障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为契机,完善在线诉讼平台,以远程视频方式开展线上开庭、线上调解。全年在线开庭600次,在线庭审适用率24.87%,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效率。例如,在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公司起诉的一起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中,法院通过在线审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云签署和解协议。同时,优化技术设备和方案,建立360度远程示证平台,解决专利等案件线上证据展示难、比对难的问题。例如,在品沐公司起诉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的在线庭审过程中,法院通过远程示证平台对实物进行了全方位、远近景的展示,使当事人能够清楚比对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充分保障了以在线方式参与庭审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是大力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深化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不断优化材料收转、扫描和文书送达等工作流程。积极运用现代科技采用录音录像代替庭审笔录,全年共实施139件,既全程留痕,又提高庭审效率

三是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大数据平台。集成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各方面的数据,通过类型化、精细化分析,为审判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五、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有新气象

始终围绕中心、立足审判,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好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过硬法院队伍。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和“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深化“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和责任落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廉政风险监督提示系统和发挥审务督察员的作用,强化廉政风险预警和预防。

(二)突出专业能力建设

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积极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大讲堂”,创立“上知学苑”学习平台,举办知识产权实务专题讲座,邀请专家讲授知识产权前沿热点问题,定期对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新修订法律法规以及典型案例开展学习研讨,及时梳理总结审判经验并转化为调研成果。积极参与国内国际交流学习和研讨,选派法官参加全球贸易与知识产权创新论坛,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及各省市兄弟法院开展交流,与美国福特汉姆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专家交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经验。

(三)强化人才梯队建设

针对法官、法官助理、技术调查官、书记员等不同群体特点,分类施策开展多渠道培养。修订岗位绩效考核办法,突出法官工作实绩,为法官等级晋升打好基础。“以老带新”助推青年快速成长,在资深法官的指导下研究审判热点疑难复杂法律问题,打牢业务能力基础。组织参加书记员岗位技能、文书撰写技能、全流程网上办案技能等司法实务大赛;组织开展青年标兵评选活动并推荐参加全市法院十佳青年评选,为青年干警成长搭建舞台。在市公务员局和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在全国首次公开招录2名聘任制技术调查官,技术调查官来源更加多元,进一步增强了技术事实查明力量。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全体干警经受住了考验,展现了前所未有的朝气,取得了良好成绩和不少荣誉。吴盈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法官,张本勇同志被评为人民法院2020年度十大亮点人物,何渊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杜灵燕同志被评为上海法院办案标兵,还有一批干警立功受奖和获得上级表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得到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建设国际一流知识产权法院,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更加优质、专业、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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