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客户端上海4月21日电(记者 兰天鸣)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近日对外发布了2015年至2022年技术创新成果权属案件审判情况据悉,从历年收案和结案情况来看,技术创新成果权属案件整体呈稳中有升的态势。
2015年至2022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技术创新成果权属纠纷一审民事案件489件,占同期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收案总量的3.75%;结案434件。受理的案件中,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309件、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案件145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件35件。从创新活动来看,主要集中在技术设计和开发领域。
近年来,上海知产法院在技术创新成果权属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总结并提炼了四项裁判规则,分别是“有约定,优先按照约定”“谁投资,谁享有权利”“谁创造,谁享有权利”“谁破坏创新,谁必然承担责任”。
从案件结果看,原告胜诉率较高。在审结的案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案件共169件,其中,确认权利归原告所有的案件105件,占比62.13%;以裁定方式结案的案件共224件,其中,裁定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案件193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共41件,调解协议中约定权利归属于原告的案件37件。整体来看,判决和调解结案的案件中,技术创新成果归原告所有的案件占比达到67.62%。
此外,部分案件反映出创新主体仍存在重视项目研发,但忽视知识产权权属约定、随意署名以及未申请知识产权即公开技术成果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对技术创新成果的保护和转化应用。在技术创新成果研发及保护过程中,权利人往往因权利保护意识不强、证据固定意识不充分、维权意识及经验不足等原因而导致权利无法得到保护。
上海知产法院副院长黎淑兰表示,上海知产法院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为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营造良好创新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