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9 16:59:40

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与上海仲裁委 签订《关于加强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备忘录》 并共同举办圆桌论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神,提升上海多元化纠纷解决水平,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与上海仲裁委员会签署《加强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并共同举办圆桌论坛。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丁广宇、上海三中院院长席建林、上海仲裁委主任刘晓红分别致辞。上海三中院谢闻波副院长和上海仲裁委范铭超常务副主任分别代表两家单位签署《备忘录》。  

《备忘录》内容包含了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法律适用问题交流研讨机制、多方位联动协作机制等以及8项具体举措,旨在进一步促进仲裁与诉讼的互动衔接,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以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加强专门法院与专门仲裁院的合作,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等。

丁广宇副庭长在致辞时表示,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与上海仲裁委签署《备忘录》及探索实践司法与仲裁、调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是深化主题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重要成果和重要体现,两家单位将有力服务上海高水平改革开放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对于下一步工作开展,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二要坚持立足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发挥非诉解决机制作用。三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参与和促进社会治理。四要提升专业性和影响力,充分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五要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席建林院长在致辞时表示,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与上海仲裁委签订《备忘录》是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共同体、推进中国特色多元解纷新格局构建的有益探索与实践,也是强化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降低万人起诉率,及时化解纠纷的重要举措。一是充分调动纠纷多元化解的仲裁力量,激发多元解纷活力。二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纠纷化解质效,优化市场营商环境。三是加快构建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格局,夯实社会治理基础。

刘晓红主任在致辞时表示,上海仲裁委与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签署《备忘录》将进一步提升协作和共识,畅通诉讼与仲裁之间的衔接通道,助力提升上海多元化纠纷解决水平,为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一份力量。

圆桌论坛环节,上海知产法院知产一庭庭长凌崧、上海三中院破产庭副庭长黄贤华分别围绕仲裁在泛知识产权领域以及多元解纷中的应用、庭外多元债务化解与企业更生等议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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