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1 14:22:36

10周年系列报道|浦东时报:上海三中院发布做优“四项功能”培育“四个高地”实施意见

本报讯 (记者 张敏)日前,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关于做优“四项功能”、培育“四个高地”的实施意见(2025-2027)》(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从起草背景、主要内容、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解读。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席建林出席发布会。

《实施意见》旨在以服务大局为牵引、以审判质效为根本、以机制创新为驱动、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提升知产、破产、行政、环资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实施意见》共44条,主要任务包含“做优服务科技创新功能,培育知产审判优选地”“做优优化营商环境功能,培育破产审判标杆地”“做优促进社会治理功能,培育行政审判引领地”“做优护航绿色发展功能,培育环资审判示范地”等4个方面。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涉外法治领域改革专条进行部署,《实施意见》亦提到要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审判。“上海是世界观察中国的窗口,上海知产法院始终与国家战略实施同频共振,积极融入涉外法治工作。自成立以来,上海知产法院共办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2000余件。”知识产权综合审判二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钱光文介绍。

《实施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施意见》还提出以环境资源审判促进生态环境及时有效恢复,聚焦“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目标要求等任务。

2014年12月28日,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三中院和全国首批3家知识产权法院之一——上海知产法院同时挂牌成立。建院以来,上海三中院、上海知产法院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上海中心任务,做优服务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治理、护航绿色发展4项功能,先后出台服务保障科创中心建设、营商环境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等中心工作的意见。十年来,上海三中院、上海知产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7.2万余件,审理了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重大案件,有力树立司法权威和裁判规则,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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