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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立体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上海市黄浦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调查(2011年4月21日第5版)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 劼 本报通讯员 刘为念 汤峥鸣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联合区知识产权局开设“黄浦知产讲堂”,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普遍性、行业性问题,结合案例,定期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讲。图为该院向辖区内众多企业及商户作主题宣讲。陈 琪 摄 
 
 
 

  收案数量激增、案件类型多样化、社会关注度高,这是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突出特点。如何在上海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过程中,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是近年来摆在该院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对此,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对内立足精品战略,对外拓展审判职能,切实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影响力,通过构建立体化的保护机制,使司法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利剑”。

  改革审判工作机制:

  “三合一”审判初见成效

  “被告人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2011年1月18日,黄浦区法院正在对一起销售假冒茅台酒的案件进行宣判。担任该案审判长和审判员的不是刑庭法官而是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的法官。时值春节前夕,名酒涨价潮一波又一波,被炒得沸沸扬扬,这一案件的审理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其实,在黄浦区法院由知识产权庭法官担任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审理已不是新鲜事。“从2008年开始,我们就开始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的审判模式。”黄浦区法院分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金民珍副院长告诉记者。“该模式有效解决了不同类型审判在理念、标准、尺度上的差异,对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过加强与辖区内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实现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联动,通过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与刑民交叉案件的适法统一工作,则最大程度地确保了裁判尺度的一致。”金民珍介绍说。这一做法在此次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去年10月1日以来,黄浦区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2件,环比上升1.67倍,涉案金额1.33亿元;审结32件,环比上升4.33倍。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工作简报的形式,转发了黄浦区法院的工作经验。

  事实上,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只是近年来黄浦区法院一系列知识产权审判改革中的一项。该院还在创新诉前调解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不久前,中音传播和北京天语公司作为音像作品的权利人因版权使用费纠纷将上海多家卡拉OK经营者告上法庭。收案后,黄浦区法院分析案情后认为该案涉及卡拉OK行业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的问题,具有一定典型性。

  为了审慎处理好此案,黄浦区法院请来了市版权局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从促进行业发展的角度对该案进行协调和调解。最终,在三方的共同努力下,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意见,达成了和解并建立起长期的合作关系。

  金民珍告诉记者,借力行业协会、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知名专家、学者等各方力量进行调解,形成了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使该院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高达90%以上。

  为积极回应社会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的关注,黄浦区法院还提出以公开促公正,在知产案件中全面推行全透明工作机制。

  “原来法院是这样审理案件。”去年,黄浦区法院把一场施华洛世奇商标侵权纠纷案的庭审搬进了同济大学校园,参加旁听的人员发出了这样的感慨。该案同时还进行了网络庭审视频直播。

  “选择有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和有关部门的代表旁听庭审,是增强审判公开性和公信力的有效手段。”金民珍表示,今年该院还将在实现庭审录像的基础上,把录像工作扩展到证据交换及调解协议的签约阶段,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在阳光下进行。

  依托精品案件战略:

  破解侵权行为认定难题

  “这是一次具有标杆意义的审判,判决结果坚定了我公司在上海和中国继续投资的信心。”最近,世界500强企业之一,国际知名涡轮增压器制造商霍尼韦尔公司高层给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发来感谢信,称赞该院在审理一起侵犯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所展现出的知识产权审判水平。

  2009年,霍尼韦尔国际公司起诉至黄浦区法院,称被告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了与原告商标相似的商标,并在企业名称、域名中同样使用与原告商标相似的标志。

  这是一起涉及企业名称侵犯商标专用权、域名侵犯商标专用权等新型侵权行为的案件。为查明繁杂的案件事实,黄浦区法院指派了资深法官作为案件承办人,并多次前往生产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单位进行实地了解。对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则多次邀请业内外专家开展研讨和调研。

  最终,法院对被告的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准确的认定,确认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并据此判决被告赔偿霍尼韦尔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双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均表示服判息诉。

  “该案不仅对新型侵权行为作出了准确认定,也为今后此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黄浦区法院副院长金民珍告诉记者,“案件的公正审理也向世界展现了我国知识产权审判的水平。”

  “霍尼韦尔”案件的高效公正审理还要得益于黄浦区法院近年来所推行的知识产权精品案件战略。

  据了解,由于特殊的区域位置,黄浦区法院先后受理了大量新类型、疑难的知识产权案件,其中不乏全市甚至全国首例案件。对此黄浦区法院依托开展“争办精品案件、争做优秀法官”活动,破解了一个个难题,审结了一大批新类型侵权案件。

  在一起特殊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一家从事建筑设计的知名跨国企业五合国际建筑设计集团向黄浦区法院起诉称,该公司原中国区的总经理刘某在担任北京五合公司设计师期间,在不同场合故意混淆五合国际与北京五合的区别,并与上海五合公司一起通过各种方式禁止该公司在中国内地使用“五合国际”和“五合国际建筑设计集团”的名称。五合国际要求判令刘某和北京五合、上海五合停止使用含有“五合国际”或“五合”字样的企业名称从事经营活动,并赔偿经济损失。

  这是一起涉及未在我国登记注册的外文企业名称中文译名中字号的法律保护问题的案件。外文企业名称的中文译名是否应当给予保护,若给予保护,应当如何保护,对此,法律规定并不明确,司法实践的认识也并不统一。

  收案后,黄浦区法院立即启动了精品案件培育机制,将精品意识贯穿于该案的审理、组织双方调解、裁判文书制作全过程。为了准确下判,审理过程中该院还专门组织进行了一场外国企业名称司法保护疑难问题研讨会,邀请法学院专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上级法院和兄弟法院围绕案件审理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从法学理论及司法实践两个层面进行研讨,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停止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该案还成为上海法院系统“四个一百”评比中的精品案例。

  五合国际案件只是黄浦区法院受理的新型疑难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的一件。近年来,黄浦区法院还受理了许多这样的案件,如避风塘案就涉及上海知名餐饮企业的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的保护,《喜洋洋与灰太郎之牛气冲天》系保护著名电影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施华洛世奇案涉及国际知名水晶品牌商标、域名的保护和网络打假,胡兵、陈好婚纱照案涉及著名影星婚纱摄影作品的保护……这些案件在黄浦区法院精品案件战略的培育下都及时作出了判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创新社会管理途径:

  为企业铸就知识产权防火墙

  坐拥南京路步行街、豫园等著名商圈,黄浦区辖区内不仅有大量老字号、老品牌,也有为数不少的沿街兜售的小商小贩,知识产权情况不容乐观。在做好案件审理的同时,怎样帮助区内企业建立起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黄浦区法院把目光投向了创新社会管理。金民珍告诉记者,近年来该院不断拓展审判职能,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开展知识产权调研、组织宣讲等形式,为企业铸就了坚实的知识产权防火墙。

  早在2007年,黄浦区法院就与区工商局、区知识产权局一同建立了知识产权三方合作机制。如今,该机制已经步入第四个年头,从老字号、老品牌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查报告,到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调查报告,再到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法律问题研究,每年一个的专项课题,无不紧密围绕区域经济;黄浦区法院还编写出版了《知识产权诉讼指南》、《案说知识产权ABC》等实用性强的书籍免费向企业发送,为帮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保证知名品牌不被侵权,保证中小企业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发挥了积极作用。

  “区法院帮了我们不少忙,过去真不知道市场内有人售假时,市场管理方也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黄浦区一家小商品市场管理公司的负责人在听了法院组织的知识产权宣讲后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去年,针对区内电子城、古玩城、小商品市场众多的特点,黄浦区法院开展了黄浦区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调查课题研究,通过走访辖区商品市场,发放调查问卷,深入了解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及制度管理的现状,进而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以促进商品交易市场规范、有序、和谐发展。

  调研报告形成后,为有效转化司法调研的成果,黄浦区法院又联合区知识产权局、区工商局等单位带着鲜活的案例,在小商品市场内现场为企业经营者“补课”,发送《关于加强商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建议》的宣传单,以案论法,宣传商品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今年,该院又创设了“黄浦知产讲堂”,定期深入基层,通过“以案说法”回应社会需求,增强区内企业、公众及社会各层面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区域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除此之外,黄浦区法院的司法建议也越来越成为帮助企业及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降低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有效手段。

  “针对多次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明显存在制度漏洞的企业,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对于从源头上消除侵权行为具有积极意义。”金民珍介绍说。

  不久前,该院在审理一起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中发现,上海一家大型超市在审查供应商商标授权手续时,虽有准入审查,却缺少后续复查,给假冒商品进入超市提供了便利。为此,黄浦区法院立即给该超市发去司法建议,建议该公司健全商品的进退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很快,该司法建议得到了超市方面的回应,建议得到了悉数采纳。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金民珍表示,“无论是发送司法建议还是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讲,都是希望不要到了法庭内才想到保护知识产权,更要在法庭外让知识产权保护更为有力。”黄浦区法院通过多年来的探索,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知产保护配套机制,不但让一大批的企业与个人成功维护了自己的知识产权利益,更让他们有了积极的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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