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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知识产权司法保障 ——访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院长许伟基(2011年4月21日第5版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 劼  本报通讯员 刘为念
 


  记者:您认为当前黄浦区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有哪些特点?

  许伟基:我院的知识产权庭是1996年9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的。十多年来,我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从无到有,案件从少到多,有了很大发展。就近几年而言,知识产权审判呈现出一系列新特点,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是收案数量增幅大,新颖案件多。近年来,受管辖范围调整影响,我院知识产权收案数量猛增,2009年和2010年,我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分别达到318件和501件,同比分别增加3.36倍和57.55%,案件类型也更加多样化。

  二是知名企业涉讼多,社会影响大。涉案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涵盖服装、餐饮、建筑、机械制造等各个领域,加之整个社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求不断提高,案件受社会关注的程度更高。

  三是复杂疑难案件多,处理难度大。当前的知识产权案件新问题、疑难问题日益增多,如涉及网络著作权、动画形象知识产权的保护等,专业性更强,而相关领域法律支撑的缺乏,使案件审理难度更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黄浦区建立了一个知识产权保护三方协作机制,您能具体介绍一下吗?

  许伟基:由于历史的原因,黄浦区集中了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上海市著名商标、全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以及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秀企业,而同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也不断出现。为构建和完善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2007年7月,我院与区知识产权局、区工商局相关部门签订了《关于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协议书》。三方商定,根据各自职能,通过多种形式,指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商标维权等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自主创新、品牌运作中的作用和效应,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共同发展。该协议的签订,是我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更好地服务基层、加强与区机关横向联系的制度保障。这项机制实施以来,我院一方面通过适时组织案件旁听、案例剖析、专题培训、座谈报告、法制宣讲等方式为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提供指导;另一方面加强与区有关部门的联系,每年确定一个主题,通过召开工作例会、开展工作研讨、共同完成调研课题、编写出版书籍等方式,全面提升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社会延伸效果。实践证明,这项机制在区域知识产权的保护中是发挥了积极作用的,我们将结合当前形势,对此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记者:《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特别提出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黄浦法院如何来应对知识产权审判面临的新形势?

  许伟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是关系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大事。新形势下,我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将更加注重以下几方面:

  一是更加注重精品培育。黄浦区是上海商、旅、文集聚的中心城区,要充分关注这一区域特点,审理好新类型案件、有广泛社会影响的热点案件。

  二是更加注重审判质效。越是在案件数量多、类型新、难度高的情况下,越是要充分运用诉前调解、行业参与、专家陪审、风险评估等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效。

  三是更加注重人才培养。对知识产权审判人员实行高标准配备,花大力气建设一支适应知产审判工作发展需要的审判队伍,目前我院知识产权庭在编人数13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在职学位的有11人,比例高达84.61%,年龄全部在40岁以下,并通过专业化审判,以专业推知名,为培养和推出专家型法官和知名法官打好基础。

  四是更加注重宣传教育。通过公开庭审、网络直播、开展宣讲、司法建议等多种审判延伸手段,不断深化全社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视,同时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形象以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公信力与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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