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9 16:42:11

“浦东模式”保护知识产权

  ◆方言
  邓小平的南方谈话,为浦东新区带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同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对保护知识产权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而在浦东新区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存在着一个特别的结合点,那就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浦东模式”。
  1994年6月,浦东新区法院率先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当时这是全国所有基层法院中的第一家。成立之后不久,知识产权庭就迎来了一次重要的考验。作为中美合资企业,上海吉列有限公司所生产“飞鹰”牌刀片的注册商标和外包装屡遭假冒仿造,由此引发了一系列诉讼。其中既包括针对侵权厂商的刑事诉讼,也有后者因为不服工商处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还有吉列公司对侵权厂商提起的民事诉讼。在处理上述连环案件的过程中,新成立的知识产权庭充分利用其对于专业知识的掌握,确保浦东新区法院做出了严密而缜密的判决。由于当时正值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关键时刻,这起知识产权案件在国际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包括《纽约时报》也在显著版面对于案件审理过程进行了报道。
  “飞鹰案”的审理工作除了在海内外赢得一片赞誉之外,也给浦东新区法院带来了重要的启示,那就是在高度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案件中,非常需要由专门的知识产权庭来起到主导作用。正是在这一认识基础上,浦东新区法院再次在知识产权领域内进行了大胆的尝试。1996年1月,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授权,浦东新区法院正式建立了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的立体审判模式,即由知识产权庭按照我国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统一审理辖区范围内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这一做法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较大影响,并且被称为知识产权保护的“浦东模式”。
  “浦东模式”的建立,既能够适应知识产权案件对于专业性的高要求,也有利于解决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过程中对于不同类型案件在适用法律上的一致性,最终实现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保护知识产权经济的目的。
  在过去的十几年时间里,“浦东模式”曾经被用于多起著名的知识产权案件,涉及到“adi-das”、“GUCCI”、“许留山”、漫画《名侦探柯南》等知名商标或作品的侵权纠纷。2011年,浦东新区法院被确定为“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浦东模式”所取得的成功,未来也有可能在更广泛领域内获得推广。
  (本栏目由上海市法治研究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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