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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激荡知识产权的“头脑风暴”(2012年4月23日第五版整版)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严剑漪
4月11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主办的知识产权论坛,吸引了众多创新企业的代表和专家。奚晓诗 摄
  
    20年前,作为国家级开发区的张江高科技园区在上海浦东正式开园,如今它已成为创新资源与高层次人才的集聚区——注册企业近万家,其中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365家,上市企业累计已达25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39家,企业年经营收入过亿元的177家。
    “罗马一天而成”的奇迹同时也带来一系列思考:如何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强有力地保护这些创新产品?如何保护企业的商标权不被侵犯?怎样管理公司的各类保密协议?
    2012年4月11日,一场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主办的“高科技园区与知识产权”论坛在张江高科技园区掀起了“头脑风暴”,300多名代表和专家共同为浦东的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出谋划策。
    创新的“防御工程”
    创新,是一个企业的发展之源。
    盛大集团是一家在网络游戏、网络文学、视频网站、即时通讯、云计算等领域拥有庞大布局的知名企业。但它的创新发展之路并非一帆风顺。
    2005年,一起内部“硕鼠”案给盛大敲响了警钟。当时,盛大运营的一款“热血传奇”游戏在网上风光无限,然而公司却意外发现自己的服务器数据被非法修改,无故出现了大量非法“虚拟武器”。
    原来,担任公司游戏项目管理中心运维部副经理的王某经不住金钱诱惑,与同学金某、汤某密谋,在游戏中建立人物角色,通过增加、修改数据的方式,在这个“人物”上增加、修改游戏武器和装备,然后通过网站私下交易出售给其他游戏玩家。短短11个月,三人非法获利共计202万余元。
    2006年,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庭对年仅30岁的王某、金某、汤某三人作出一审判决,三人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年、二年零六个月,其中金某、汤某被宣告缓刑。
    “这个案子在当时比较新。有辩护人提出,刑法对财产权的保护仅限于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不涉及虚拟财产,所以被告人的行为不能以犯罪论处。”主审此案的法官倪红霞对此记忆犹新。
    法院最后认为,虚拟财产在虚拟环境中的作用决定了其可以被人占有、使用等,游戏玩家要取得虚拟财产除了花费时间外,还必须付出一定的费用,同时涉案的虚拟财产通过现实中的交易能转化为货币,因此既有价值,又有使用价值,具有现实财产的属性。
    吃一堑长一智。盛大集团和下属盛大文学、盛大游戏立即着手成立了专门的打击侵权团队,对网络侵权保持不间断的主动跟踪。
    一年后,在浦东法院审理的另外一起有关“传奇小软件”的案件中,盛大提供了当年其稽核部办理案件类型的统计数据。
    数据显示,公司稽核的私服、外挂、非法网站、盗号等四类纠纷共计287起,扣缴服务器735台。其中,涉及私服、外挂的刑事案件28起,行政案件11起。
    “我们非常希望听到法院为企业阐释知识产权工作,这很有裨益。”2012年4月11日,盛大网络法务部研究员林华在“高科技园区与知识产权”论坛上作为嘉宾第一个发言。
    论坛上,林华介绍的“盛大集团知识产权规划报告”吸引了众多与会者。在这套规划中,盛大不仅招纳了全球顶尖的技术专家组建了“盛大创新院”,同时还成立了以技术研发团队为骨干,专利代理人负责指导,知识产权法务外围支持的技术创新组织“专利堂”,可谓攻守兼备。
    “不能固步自封,我们宁可承受风险,在对创新的投入上也毫不犹豫。”林华说。
    人才经济的“未雨绸缪”
    “中国拥有十多亿人口,其中一些人肯定很聪明。”3M的中国总经理余俊雄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
    位于张江的嘉和生物是一家致力于研制治疗性单克隆抗体的创新驱动型生物制药公司,公司首席执行官周新华是世界级单克隆抗体产业化领军人物,也是中央“千人计划”的创新人才。
    在周新华的团队里,有三位高管来自美国最大的生物制药公司,首席运营官则来自美国生物制药巨头雅培公司,是业内公认的细胞培养顶级专家,近百名员工中八成是有硕博士学历的高端研发人员。目前,该企业已经拥有了7个专利或专利申请,有11个产品处于临床前研发阶段。
    “对高科技企业来说,人才是核心竞争力,以高端人才为核心,总是有一个充满活力的创业团队。”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知识产权首席顾问夏峰在论坛上发言道。
    同样是“千人计划”创业人才,上海凯世通半导体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炯对此也有同感。
    陈炯回忆,在其公司招聘一位技术骨干时,这位应聘者的薪水其实相比以前不升反降,为什么她愿意跳槽过来?她回答,“我看重的是这个团队,跟着业界顶尖的专家能学到真东西。”
    低能耗、高增长,这是浦东“人才经济”的强劲爆发力。生于浦东、长于浦东的“1号店”被称为“网上沃尔玛”,是上海B2C行业的领头羊、中国十大B2C旗舰企业之一。
    2008年,“1号店”的创始人于刚、刘峻岭带着一纸计划书回国创业,在张江租下一间小办公室。到了2011年上半年,“1号店”已聘用培养了2000名电子商务人才,并且凭借营收增长率三年间增长192倍的骄人业绩等综合指标,位居2011年德勤“高科技、高成长”中国50强榜首。
    然而,高新技术和高端人才的加入,有时也带来一些困惑。夏峰在论坛上提及了众多高科技公司都会面临的一个紧迫任务——签订保密协议。
    “保密信息是指由披露方或代表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的不为公众知晓的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专有技术、样品、技术、规格、图纸、设计、构思、工艺和测试方法等。”夏峰认为,签订保密协议对企业很重要,“它可能是每个公司对外签订最多的协议,也可能是每个企业法律顾问审核过的最多的协议。”
    夏峰归纳了保密协议的基本管理机制、类型、重要条款、审核点、落实履行机制等几个方面。
    在落实履行机制方面,夏峰强调,企业一定要安排专人跟进,负责的项目经理应该具体落实保密协议中的各项要求,同时公司要建立相关流程,进行内部培训,详细完整保存披露、接收记录,控制复印、复制。
    “确实,有些企业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陈惠珍很赞同夏峰的观点。
    陈惠珍举例说,在一起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中,企业虽然与员工在合同中约定了其应遵守保密规定,但企业自身对图纸随处乱放,法院无法认定其对图纸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
    商标保护“步步为营”
    诞生于1927年的“恒源祥”是上海滩毛纺行业目前仅存的老字号。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这家老字号走过了85年的发展历程,通过品牌的特许经营在上游发展了100多家加盟工厂,下游拓展出9000多家经销网点,形成了以品牌为龙头的恒源祥联合体。2010年其销售额达50多亿元,实现了增长与效益的双赢。
    “在我们看来,品牌运营是一种核心竞争力。”恒源祥公司知识产权中心总监助理刘洪在论坛上详细介绍了恒源祥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保护方面的经验,引起与会者强烈共鸣。
    阿里软件(上海)有限公司(下称阿里公司)可能对“商标”是最有一番别样滋味的。
    阿里公司是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为中小企业提供在线软件服务。2008年3月5日,阿里公司通过www.alisoft.com网站销售了一款名叫“阿里e网打进”的产品。这个产品是该公司重点打造的全国首款搜索后营销利器,主要功能是将网站上的陌生访客识别出来,并将识别出来的访客转化为客户管理起来,提升企业网络营销效果。产品一经推出,立即受到众多中小企业的欢迎,销售量猛增。
    没想到一年后,阿里公司被一家深圳软件公司(下称深圳公司)告到了浦东法院。
    深圳公司诉称,其于2001年注册了“一网打尽”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项目为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出租等,注册有效期限至2011年1月20日止。深圳公司称,阿里公司没有经过其许可,擅自在计算机软件产品和网站宣传上使用与其“一网打尽”商标近似的“e网打进”商标,造成了其巨大损失,故起诉要求阿里公司停止侵权、登报道歉并赔偿损失。
    “我们的商标与他们的‘一网打尽’不相同也不近似,商标的含义也完全不同,而且他们的商标处于三年不使用被撤销待审的状态,权利上明显存有瑕疵。”身为被告的阿里公司感到非常委屈。
    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深圳公司自2001年取得商标权利后,仅自2006年起才有少量的使用行为,并无相关知名度;比较原、被告的两个商标,仅在读音上存有相似之处,被告商标在字形和组合上具有独创性,读音的近似不会造成原、被告产品的混淆。2010年8月17日,浦东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深圳公司的诉讼请求。
    “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在近似商标判断过程中十分重要。”作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的陈惠珍有着丰富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经验。
    陈惠珍在此次论坛上作了题为《从审判角度看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的发言,指出了在审判中发现的企业在知识产权工作各环节上存在的漏洞,提出了在知识产权创造环节要注意明确权利归属和权利界限;运用环节要规范履约、防范纠纷;管理环节要建章立制、重在落实;保护环节要正确诉讼、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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