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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让网络知产纠纷止于司法保护(2012年4月26日头版)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卫建萍 丁文联 孔立明       在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的2011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的衣念(上海)时装贸易公司诉浙江淘宝网络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位列其中。     “该案是上海法院去年审理的1136件涉网络知识产权案件中的典型案例之一。近年来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呈现高发态势,如何不断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课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朱丹向记者表示。     调判结合平衡各方利益     衣念公司是两款服装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他们发现在淘宝网开店的杜某所卖服装上卡通小熊的图案与自己的商标高度近似,认为其侵权,故从2009年9月开始,7次发函给浙江淘宝公司,要求其删除杜某的信息。淘宝公司对衣念公司举报的侵权信息予以删除,但未采取其他制止侵权行为的措施。法院审理后判决杜某和淘宝公司共同赔偿衣念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万元。     “该判决表明,如果网络服务商明知或者应知用户利用其平台实施侵权行为,而仍然为其提供服务或者没有采取适当措施避免侵权行为发生,则应当与网络用户承担共同侵权责任。”朱丹解释说。据悉,该案还入选了2012年第一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知名网站当被告,一些系统或单位的内部网站也常常会一不留神成为被告。     去年4月,北京紫禁城影业公司等将上海某小学告上法庭,原因是其在网络上擅自传播影业公司拥有的《共和国之旗》等影片。 学校方面觉得影片系爱国主义题材,只为教育学生而用,并无侵权故意;但影业公司认为,学校网站可直接链接相关因特网站,师生之外的其他人也可在线观看,故要求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损失。     在审理此案的上海市杨浦区法院法官吴盈喆看来,此类纠纷主要是由于学校方面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所致。“不仅小学,大学也有成为被告的。”吴盈喆告诉记者。为了更好地平衡利益,吴盈喆和同事们做了很多工作,最终促成该批6起案件的双方均握手言和。     在法院调解的同时,上海还巧借外力,积极推进涉网知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他们尝试与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中国互联网协会合作开展委托调解,成功调解120余起知识产权案件。如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暴雪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涉及网络游戏《魔兽世界》,累计标的金额达8200万元;涉及QQ与360纷争的叶剑诉深圳腾讯公司垄断纠纷案等等,均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惩防并举规范市场秩序     互联网为市场提供了巨大的商机。在利益诱惑面前,一些人对法律规定置若罔闻,通过网络大肆敛财。为震慑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上海法院适时、适度地加大了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了互联网市场竞争的良好秩序。     《冒险岛》是一款由一家韩国公司享有著作权、我国企业运营并网络发行的网络游戏。被告人张乐、黄谦针对该游戏制作外挂程序,梁文宇担任销售总代理负责销售,阮晓霞等人又在淘宝网上进行零售,涉案总金额达380余万元,其犯罪行为贯穿外挂程序的整个研发、制作和销售环节。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经审理,以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对张乐、黄谦、梁文宇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年和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30万元、70万元和60万元。     “严厉打击非法外挂,有利于保护著作权人、出版机构和游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互联网游戏出版的正常秩序。”上海高院副院长陈立斌表示。据了解,该案被国家版权局列入2010至2011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之15起典型案件之一。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网络著作权案件快速增多。上海法院前三年的此类一审民事案件分别是534件、794件和1116件,目前占到著作权案件总数的71%,在网络知识产权案件中的比例更是高达98%。     对此,陈立斌认为,以法律处罚来警示、遏制侵权行为固然十分重要,相关行业和单位主动作为来防范侵权或被侵权更是治本之策。     为此,上海法院十分注重通过司法建议向有关单位讲问题、提建议。     去年10月9日,上海一中院就其审结的庄则栋夫妇所著《邓小平批准我们结婚》一书未经授权即在网上以有声读物方式传播而提起的侵权之诉,向涉案网站经营者上海隐志网络公司发文指出,纠纷的发生一定程度上缘于公司疏于履行作为网络服务商的注意义务,并向其提出了重视维护权利,有效制止侵权,实现著作权人与网络服务商的利益共赢;关注高级用户,规制精华资源,对于存在明显侵权嫌疑的资源,要及时移除或断开链接,防止侵权后果的扩大;拓宽投诉渠道,加强与著作权人沟通交流等三项十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建议发出第9天,就收到了网络公司的积极反馈。他们表示将不仅从态度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更要从技术上着力制止侵权作品传播。     网上网下强化法律服务     去年4月,“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互联网)”正式开通。该网站提供包括审判信息、裁判文书、典型案例等信息资源与相关服务,具有司法公开、专业交流、普法宣传多重功能。在此之前,浦东新区法院与张江高科技园区合办的“浦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也已正式上线。     “对于网络行业和网络从业人员而言,法院以因特网站为平台提供服务、沟通交流应该会更加直接有效。”朱丹说,“借助这个平台,我们力争做到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过程与审判结果的全面公开,并通过案例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记者注意到,在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上,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文书后附有商标标识、被控侵权标识、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图样等,侵权情况因此一目了然;知识产权案件的庭审直播也在该网站上实时同步进行。而其中网络侵权纠纷就占有相当比例。     与此同时,上海高院还举办了“网络著作权案件审理法律适用研讨会”等,并通过走访、调研、约谈等形式与相关网站进行互动交流。一方面,法官通过到网站后台实地学习、观摩,了解网络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情况,帮助理解案件所涉复杂的技术问题;另一方面,网站也在与法院的交流中更为清晰地理解相关法律精神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前不久,上海高院还邀请知名互联网企业如腾讯、土豆、盛大等一起座谈,听取业界的意见与建议。     “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要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公正高效审理此类案件,为上海涉互联网相关行业的发展及网络文化的繁荣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司法环境。”上海高院院长应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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