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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知产审判:职能延伸产生聚变效应(2012年9月9日第7版头条)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汤峥鸣

“黄浦知产讲堂”在上海田子坊创意产业园区开讲,向艺术创作人员和创意企业代表讲解创意园区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崔文海 摄

  
    “围巾上的图案设计能够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服装的款式被模仿可否追究模仿者的侵权责任?餐饮菜单的设计是否受到法律保护?”日前,“黄浦知产讲堂”在上海田子坊创意产业园区再次开讲,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金滢正与入驻园区的艺术创作人员和创意企业代表就创意园区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互动交流。
    自去年3月开设以来,“黄浦知产讲堂”已成为黄浦区法院创新社会管理,回应基层群众需求的一项重要载体。而事实上近年来,通过立体化地延伸知识产权审判职能,黄浦区法院在更大范围内织起了一张知识产权司法防护网。
    知产讲堂:
    培育知产文化氛围
    “学生在课余时间创作的小作品是否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这是 “黄浦知产讲堂”上,上海市大镜中学的孙同学向主讲法官提出的问题。类似的互动交流场景越来越多地出现在“黄浦知产讲堂”的活动现场。
    “各种新兴产业的迅猛发展使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逐年增多,公众迫切需要弥补在相关领域上法律知识的空白。”黄浦区法院副院长金民珍介绍说,“黄浦知产讲堂”正是该院立足知识产权审判实践,针对普遍性、行业性问题,通过案例宣讲的形式,满足辖区内企业、公众对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需求,营造区域知识产权文化氛围的一项举措。
    笔者注意到,在过去一年中“知产讲堂”所涉及的话题大多针对企业和公众遇到的问题,每次专题中的案例也都直接来源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公众的日常生活,《析经典案例促管理创新》、《生活中的知识产权》、《身边的侵权》等通俗易懂的内容让知识产权知识走进了基层。
    金民珍告诉笔者,在案例的选择上,“知产讲堂”尽可能契合受众群体的行业及兴趣。针对企业听众,选择商品交易市场中常见的侵权纠纷,阐明企业在市场经营中应尽的主要义务;针对社区听众,则选择大家熟悉的企业、品牌所涉的知产案件,如销售假冒茅台酒、销售盗版光碟而触犯刑律,转载他人作品不支付报酬构成侵权等等,致力于消除公众对此类行为认识上的误区;针对学生听众则以他们熟悉的网络游戏、视频网站为切入点,通过讲解架设私自经营网络游戏侵犯著作权、擅自上传热门电影或转载小说构成侵权等案例,引发学生兴趣。
    最近,“黄浦知产讲堂”又把课堂搬进了创意园区,以创意企业及艺术家们普遍关心的美术作品创作、服装版式、工艺品设计、摄影制作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为切入点,与艺术创作人员和创意企业代表进行了交流探讨。
    据了解,一年多来,“黄浦知产讲堂”已累计吸引听众近千人,发放各种知识产权宣传资料500余册。而通过对活动内容进行网络图文直播、与网民进行微博互动交流等形式,“黄浦知产讲堂”的辐射作用越发增强,累计参与活动的网友更是超过20万人次。
    协作机制:
    护航经济转型发展
    地处上海中心城区,黄浦辖区内既有南京路步行街、淮海路商业街这样享誉中外的商业街区,也有诸如小商品市场、电子城这样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高发场所,知识产权保护形势十分严峻。如何通过延伸审判职能,有效服务辖区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
    早在2007年,黄浦区法院就开始尝试通过与区工商局、区知识产权局建立知识产权三方合作机制,在辖区内建立起了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以此适应辖区企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所提出的新要求。目前,该项机制所发挥的效用正逐步显现,企业也更加明显地感受到了由此所带来的好处。
    “过去只知道售假者要承担法律责任,没想到市场管理者也可能因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些案例为市场管理方敲响了警钟。”黄浦区内的一家电子产品市场的负责人陈先生在收到法院发出的宣传材料后发出了这样感叹。
    陈先生所说的宣传材料正是黄浦区法院依托三方协作机制,针对区内电子城、古玩城、小商品市场众多的特点,所开展的一次关于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专题调研的成果。通过走访辖区商品市场,发放调查问卷,深入了解了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及制度管理的现状,法院提出了《关于加强商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建议》。
    而为了有效转化司法调研的成果,黄浦区法院又联合区知识产权局、区工商局等单位带着鲜活的案例,在小商品市场内现场为象陈先生这样的企业经营者“补课”,宣传商品市场知识产权保护。
    三方协作机制建立五年来,已经先后对老字号、老品牌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问题、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等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为企业制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切实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今年,黄浦区法院又开始着手谋划如何更好地服务区内各类创意园区的知识产权保护,以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今年还要在更高层次上建立起多元立体的协作机制。”金民珍表示。
    司法建议:
    堵住知产制度漏洞
    “影视作品署名不规范、权利不明晰已成为制约影视行业健康发展的普遍性问题。”日前,黄浦区法院向国家广电总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对影视作品的署名问题制定统一适用的规则,并将著作权主体署名或有关著作权归属的声明作为影视作品审查机构审查的内容。
    这条司法建议来源于黄浦区法院审理的一批著作权侵权案件。法院在审理这些案件中发现,著作权人在主张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被告通常会对原告是否是合法的著作权主体提出抗辩,著作权人维权面临较大难度。针对这一情况,黄浦区法院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影视行业实践中存在的署名不规范现象,并且提出了相关司法建议。
    不久前,国家广电总局回复该院,表示将建议相关部门在著作权法修订过程中对司法建议中所涉及的问题予以关注,通过完善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从根本上予以解决。
    据介绍,2010年以来,针对多次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企业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该院已发出相关司法建议8份,并且八成以上都得到了受文单位的积极反馈。
    去年,黄浦区法院在审理媒体广泛关注的动画片葫芦娃设计者胡进庆、吴云初告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侵权案时,发现该厂存在部分美术电影作品性质不明确、权利归属不明晰、缺乏有效管理等问题,容易引发纠纷。
    为此,黄浦区法院建议该厂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签订合同、著作权登记等方式,明确界定作品的性质、明晰著作权的归属、约定企业与员工间的权利和义务,依法、规范、有序地开展电影及其相关作品的创作活动。司法建议发出后,该厂不仅在全厂范围张贴而且在干部会议上专题学习,对法院提出的相关建议也都悉数予以采纳。
    “作为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司法建议对于从源头上消除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意义。”金民珍表示,今后该院还将进一步拓展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不断发挥司法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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