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2 08:30:32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上海也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6)沪73民初715号

上海也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耐德制冷电器厂诉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成套家电服务有限公司及你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2月8日13时45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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