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0日 法治周末 第02、03版
(法治周末记者 高原)作为第三家成立的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定位与其他两家法院不同,按照中央规划,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与上海市三中院合署办公,那么,该法院的运行模式是什么样的?与其他两家法院有什么区别?在人员遴选、创新模式上有什么探索?法治周末记者为此专访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黎淑兰。
黎淑兰,广西南宁人,1968年12月出生,法学博士。历任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金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等职。“全国三八红旗手”“上海市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她主持审理的多起疑难复杂案件曾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也是她,首次携手东方网进行无延时网络视频直播知产案件的主审;她还是《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机制研究——知识产权“三合一”综合审判模式的探索与完善》等高院重大课题撰稿人;编写出版多本审判书籍。
法治周末:自2014年12月成立以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运行的怎么样?
黎淑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自2014年底成立以来,截至今年5月31日,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472件。其中,民事一审案件1218件,民事二审案件1231件,民事再审案件1件,诉前禁令、诉前财产保全案件83件,行政案件3件,其中生效案件改判发回数、二审瑕疵改判发回率和裁定再审率均为零。
法治周末:在法院审理的2400多起案件中,都涉及哪些类型?
黎淑兰:这其中,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00余件,案件当事人涉及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日本、韩国、新加坡以及我国台湾、香港等15个国家和地区,既有通用电气公司、惠普发展公司、巴斯夫公司、微软公司等世界500强企业,也涉及BURBERRY、宝马、BOSS、LV、拉菲、GUCCI等国际品牌的权利人。
受理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共计1300余件,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招投标等各个领域。
法治周末: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审理难度较大,面对这样的高要求,我们的法官是按照怎样的标准遴选出来的?
黎淑兰:上海知产法院成立之初,从全市法院公开选任10名知产审判资深法官,平均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有8年以上。1名法官系知识产权专业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名法官被聘为最高法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首批研究员。知产法院两个审判庭按照案件类型实行专业分工,有利于促进裁判的统一,提升法官的专业化能力。
法治周末:法官入职之后,法院对于他们还会有什么样的人才培训计划吗?
黎淑兰:当然有。法院对他们有一系列的培训,主要通过高院专题业务培训、本院专题培训、庭室业务培训等形式展开。去年有20名知产审判人员参加高院组织的知识产权审判人员培训班,今年有8名法官参加高院组织的知识产权审判实务著作权法方向培训,3名法官参加竞争法方向的培训。
根据人员分类不同,又安排知产法院6名法官助理、4名文员分别参加高院组织的法官助理培训班和书记员技能培训班,大力提高审判辅助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进而提高审判质效。
法治周末:自成立以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有哪些创新之举?
黎淑兰:截至目前,我们已开展了四方面的创新,一是专业化审判体制建设;二是专业化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这是知识产权审判机制的核心内容,是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效果和水平的重要保障。三是专业化智库建设;四是专业化第三方司法公信力评估。
法治周末: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与上海三中院“合署办公”,这种模式有什么特点吗?
黎淑兰:在上海知产法院依法管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的基础上,结合与上海三中院“合署办公”的特点以及三中院集中管辖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实际,由知产审判庭的法官参与刑事审判合议庭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有效实现了知识产权审判“2+1”的综合效应,确保知识产权各类案件裁判理念、保护标准和法律适用的协调统一。
法治周末:从2015年开始,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开始探索技术调查官制度,能详细介绍一下这种工作模式吗?
黎淑兰:技术调查官制度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是伴随着知识产权法院的成立、伴随着知识产权审判体制的改革而生的一项制度。
上海知产法院从去年开始探索这项制度,逐步建立了相关的人员职责管理规定以及参与诉讼规则。在此基础上,3月16日,我们聘任了首批11名技术调查官,正式开展这项工作。
这11名技术调查官分两种工作模式,一种是交流人员,也就是说是通过专业机构交流常驻我们知产法院,专职从事技术调查官工作的人员;还有一种是兼职人员,在案件审理需要的时候,请他们过来参与技术事实查明的工作。
法治周末:2015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中提到,科技创新案件占一审案件逾九成,能否具体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黎淑兰:2015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受理的一审案件中,科技创新类案件数量为805件,所占比例高达97.81%,案件内容涉及专利、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等,加强涉科技创新案件诉权保护成为最大亮点之一。
法治周末:那么,法院目前对于加强涉科技创新案件诉权保护有什么尝试或设想吗?
黎淑兰: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更好服务于科创中心建设、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要求,在以下五个方面予以强化:一是完善专项审理制度;二是完善证据制度;三是完善保全制度;四是完善损害赔偿制度;五是完善惩戒制度。对抗拒证据保全、故意逾期举证、毁损证据、隐匿证据、提交虚假证据、进行虚假陈述的当事人,依法加以制裁,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