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6日 你好张江微信公众号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对于张江企业来说,研发出各种“黑科技”是占领市场的不二法宝。问题是,好不容易制造出“秘密武器”,如何确保“金字招牌”不被侵权?一旦侵权发生,如何拿起法律武器追杀侵权者?
最近,位于张江的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发布了20个典型案例,其中多个案例都和张江企业有关,不妨来看看别人家的维权故事,学几招实用的“追杀令”。
故事一:“李鬼”傍名牌
霍尼韦尔中国研发中心总部位于上海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并在北京等地设有研发机构。霍尼韦尔公司及其生产的涡轮增压器产品在国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名牌也有名牌的烦恼,“李鬼”附体就是烦恼之一。霍尼韦尔公司发现,一家Y公司生产并销售的涡轮增压器,外包装上均有自己注册产品的标识。自家的涡轮增压器当时在国内的最低销售价格均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而这家Y公司产品批发价为200多元到300多元,即使零售价也才400元左右。
为此,霍尼韦尔公司在Y公司处通过公证的方式购买了4台涡轮增压器4台,并将Y公司告到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判令Y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判决后,霍尼韦尔公司以判赔数额过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改判Y公司赔偿霍尼韦尔公司包括合理开支在内的经济损失30万元。
【小编支招】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但对企业来说,却很纠结,品牌没名气没人搭理;名气大了又有人搭顺风车。不过,如果有品牌维护的防范意识和流程,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 就霍家的案例,首先要即使注册和自己相关的产品标识、专利权等。
● 一旦发现被侵权,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先不要打草惊蛇,不妨请公证人员,及时固定侵权事实,一旦掌握充分的证据马上起诉,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故事二:计算机软件不能说用就用
在这次上海知识产权发布的典型案例之外,还第一次发布了两个专业的白皮书,其中一个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审判情况,说明此类知识产权纠纷已经成了“高发地”。
其中, SAP公司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把L公司告上法院。SAP是一家在德国登记设立的软件公司,开发了SAP软件系列培训课程,并针对每一模块的功能和特点编写了软件培训教材,专门用于软件培训课程。
L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宣传推广自己开设的十余项功能模块的培训课程,并使用SAP公司的计算机软件和培训教材进行培训。而根据SAP公司与其培训合作机构的授权协议,其可以从每一学员的培训费中收取40%的特许权使用费。
尽管L公司对其网站上披露的上述数据不认账,但也没有按法院要求提供其培训学员的数量、收取的培训费等实际经营情况的证据。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已经可以证明SAP公司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超过了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定赔偿数额上限50万元,判令L公司停止侵权,赔偿SAP公司包括合理开支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118万元。
【小编支招】
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审理中,当依法确定了侵权人的侵权责任后,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赔多少银子的问题了。而赔偿数额的确定,一直是案件的审理难点,也是权利人关注的焦点。
要打赢官司,重要的事说三遍:
证据!证据!还是证据!
当侵权事实发生后,为了防止侵权证据灭失,权利人可以马上申请法院现场对安装侵权软件的服务器、电脑终端等硬件设备进行保全,固定侵权证据;或公证相关网页、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在诉讼中当庭演示。
【法官有话说:】
根据上海知产法院本月发布的最新审判白皮书显示,2016年,上海知产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877件,同比上升14.38%。其中,审结1877件,同比上升79.27%。
【法官想和企业说:】
碰到侵权别犹豫!凡是符合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行为保全条件的,法院均可及时采取有关措施,形成“法官+执行人员+技术专家+技术调查官”的保全新模式,高效实施证据保全。
上海知产法院通过梳理,也总结出了企业在专利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比如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者执行不力、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主动保存、收集证据和在诉讼中主动举证的意识不强等。
【对此,上海知产法院法官友情提示】
企业一方面要强化技术研发、提升创新能力,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完善内部知识产权权属和利益分配管理制度,加强对自身专利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
另一方面,也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内部风险管控,完善技术开发、转让合同约定,强化证据保留,在诉讼中积极举证,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