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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努力建设新型改革示范法院

2017年8月9日  人民法院报  第八版:综合业务

    (王秋良)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建设发展与改革创新的实践中,始终紧扣“跨”“专”“精”的特点,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把党的建设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始终坚持“四个绝不放松”,带领党员干部和全体干警勇于担当、奋楫争先,努力建设新型改革示范法院。

    一、坚持思想政治建设绝不放松

    上海三中院作为新型改革示范法院,涉外案件多、国际交流多、社会关注度高,确保政治过硬尤为重要。这些需要不断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理论武装来确保政治清醒。

    带头守政治纪律、讲政治规矩。面对艰巨任务,党组不断强化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注意经常对标,主动寻找差距,不断改进工作、化解矛盾、补齐短板,带头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法院各项建设能够更好地体现中央精神、符合中央要求、落实中央部署。

    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构建党组率先学、带头学、引领学的示范联动机制,党组中心组学习同步带动基层党支部,确保上级精神、决策部署及时贯彻落实。同时,依托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常态化分批次组织深入专题研讨和交流发言,防止和克服政治学习不深入、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改革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

    帮促各级党组织练好内功。第一时间完备了法院机关党工妇团组织的组建,坚持每周会同各庭室党支部研究工作,每月听取各党支部政治思想工作分析报告,每半年专题研究党建和群团组织建设情势,每年定期组织全院党务干部培训,指导机关党委和政治部每季度考核党建工作,并与年度评先表彰挂钩。同时,激励支部自主开展党建活动、党员自觉参与党建活动。

    二、坚持层层压实责任绝不放松

    上海三中院肩负积累跨行政区划法院和知识产权法院改革发展的制度经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任。改革任务越重,越要有自我提高的压力和动力,越要用担当责任来诠释,越要靠层层压实责任来落实。

    坚持用责任来凝聚力量、传递任务。坚持党组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各党支部直接负责的党务工作组织体系,并针对新型改革法院担负当好司法改革排头兵和创新发展先行者的使命,积极主动研究改革、服务保障改革,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用责任制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各党组织在服务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为。在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警中开展大讨论和“我身边的共产党员”“审判之星”“服务之星”活动,把严的标准落实到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洁建设等各方面,把严的要求传递到法院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把严的举措体现在法院管党治党的全过程和司法审判的各个环节,努力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在审判实践上、探索经验上、创建制度上、司法廉洁上都走在前列、当好标杆。

    坚持用责任来改革创新、引领发展。坚持改革思维和创新思维,着力推进了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跨行政区划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公开、便民、公正司法机制建设,审判机制创新,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三院合一”管理机制完善。推进一系列司法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有效建立律师远程阅卷机制、远程审判工作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四位一体”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执行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首次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评估综合指数得分达到良好水平。围绕浦东机场爆炸案、集体行政诉讼案、知产新型案件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个案审判,加强审判综合能力建设、强化类案指导能力、彰显司法公信力,取得了一批宝贵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改革经验。

    三、坚持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绝不放松

    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是人民法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完成使命任务的有力保障。

    自觉做政治生态清明的推动者和实践者。党组带领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升对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党内法规制度管党治党的水平。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的根本遵循,自觉做纪律的维护者,切实抓好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的基层基础建设。在推进司法改革、审判执行、服务大局、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严格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党组成员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又认真参加所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同时指导机关两委进一步研究、充实和完善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具体制度。

    提升“忠诚、干净、担当” 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严格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完善《审务督察工作实施细则》《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施办法》,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党组主体责任和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坚持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院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之间签订廉政责任书,聘任特邀监督员,调整充实廉政监察员。常态化认真学习党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干警法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编印廉政格言集,改版网上“廉政文化”栏目,在干警公共活动空间展出宣传展板,在诉讼服务中心增设廉洁司法宣传手册,主动接受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坚持严管厚爱绝不放松

    上海三中院作为新型改革法院,具有“三院合一,统一管理;审判独立,行政(党务)合署”的特殊模式,法官干警来自全市17个法院,而且青年党员比例高,加之司法人员分类改革推进,必须牢牢把握“人”的主体地位,必须确保“支部建在庭上,庭上党旗红”,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的作用,才能凝心聚力、推进建设。

    党组带头多做暖人心的工作。坚持做好进一步用心“理解人、关心人、尊重人”,进一步用心围绕跨行政区划、知识产权法院建设目标和发展方向聆听党员群众的好主意,进一步用心发现、培育人才。党组推进落实谈心谈话和思想分析报告制度,经常分析研究党群队伍状况。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相结合,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解决干警的衣食住行问题。多次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团建和群众组织建设工作,做到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重视发挥支部建在庭上的优势,支持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发挥作用、协同做好干警工作。

    培育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以建设“健康法院、文化法院”为主线,持续办好“三味讲堂”“三味学社”,广泛开展“我为三中添光彩、同心共筑法治梦”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名家讲座、法官讲座、青年沙龙、专题研讨,完善实体图书馆和网上图书馆建设,开展心理讲座、趣味运动会等,不断激发干警活力。坚持能者上、平者让,以业绩为导向、能力为导向的用人机制,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与标兵能手、精品审判等评比相结合,形成表彰弘扬先进的良好氛围。建院以来先后涌现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吴盈喆、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陈惠珍、上海市法院优秀法官朱晓婕、上海法院首届十佳青年凌宗亮等一大批先进个人。

    坚持一个党支部一面旗帜一个品牌。创新党内组织生活形式、载体和内容,增强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每年组织党务干部培训,并动态组织专学精训,引领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强化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品牌意识。在发挥党支部整体功能、提高党务工作能力、抓好基层组织生活、落实组织工作制度上持续发力,力争在党务工作上出成果、见成效,在支部建设上有影响、有品牌。通过学习培训、教育活动及组织生活,把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促进支部整体发展的工作优势,提高党务干部做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组织动员能力、业务工作与党务工作统筹协调能力。继续常态化、长效化落实好“三会一课”、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定期汇报思想等制度,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有效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行政支持配合、各级组织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作者系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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