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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改革创新 敢为人先

改革创新 敢为人先

2017年8月30日  人民法院报  第四版

本报记者 孙 航 本报实习生 王志瑞

    编者按

    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审判体系,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11至12月,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以来,三个知识产权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充分发挥司法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主导作用,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本报今天特推出《改革创新敢为人先——2014年以来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工作回顾》专版,敬请关注。

    三年来,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敢为人先的勇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初步探索出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道路,充分展示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形象,赢得人民群众和国际社会的积极评价。

    提高专业审判水平

    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

    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坚持立足审判职能,有效遏制侵权行为,有力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截至2017年6月,三个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案件46071件,审结33135件。审结民事案件21620件。其中,审结专利案件7041件,审结商标案件1462件,审结著作权案件11664件,审结不正当竞争和垄断案件564件。审结行政案件11113件。

    针对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问题,积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市场价值研究(广东)基地”建设,深入开展侵权赔偿等问题研究,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完善典型案例生成、筛选、识别、使用机制,致力于建设全国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理论研究中心,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司法裁判理念、尺度和标准的统一。

    深化司法改革

    创新知识产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作为司法改革先行者和排头兵,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积极探索符合知识产权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有力推动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形成了法官主导、人员分类、权责明晰、协同合作的审判新模式。

    为落实司法改革要求,三个知识产权法院坚持把审判资源集中到办案一线,推进司法事务管理集约化改革。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积极探索综合保障新机制和扁平化管理新模式;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合署办公,形成审判委员会联席会议有效统筹、“立审执”有序衔接、司法事务有力协同的工作新机制;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综合办公室设立多个工作团队,明确岗位职责,提高日常管理工作效率。

    最高人民法院还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细化和完善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工作职责,规范技术调查报告的采信机制。三个知识产权法院均设立了技术调查室,共聘任61名技术调查官,形成技术调查与专家辅助、司法鉴定、专家咨询有效衔接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技术调查官在1144件案件中为法官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发挥职能作用

    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影响力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加强对京津冀技术类案件进行集中管辖的研究论证,努力为京津冀形成协同创新共同体、实现经济转型提供有力司法支持;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出台《服务保障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为“十三五”时期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服务保障上海 “四个中心”建设;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出台《加强司法保护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专项工作方案》,为促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同时,三个知识产权法院充分利用四大公开平台全方位公开司法信息,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渠道,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为了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司法的国际影响力,最高人民法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订合作备忘录,以知识产权法院为依托,深化多领域合作。设立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举办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论坛、中欧法官论坛等重要国际会议,深入研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前沿问题,向世界展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就。接待来自美国、欧盟、世界贸易组织、国际商标协会等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代表110批次1300余人来访,积极参加中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项目、中欧知识产权对话机制十周年论坛等国际交流,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

    加强队伍建设

    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司法能力

    为了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建设,知识产权法院选任员额法官9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78.9%,选任法官助理、书记员等辅助人员195人,行政人员27人;建设知识产权审判“人才高地”,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交由专家型法官审理,在审判实践中锻炼人才;组建专业法官团队,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以来,员额法官团队平均结案368件。

    知识产权审判具有专业性强、适用法律多元、国际影响大等特点,为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始终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把严的要求贯穿知识产权法院队伍建设始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确保知识产权法院队伍清正廉洁,为做好审判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经过三年来的成功实践,知识产权法院的重要作用逐步显现。一是通过审理重大典型案件,确立裁判规则,彰显激励和保护创新的鲜明态度,为行业发展提供指引,服务保障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二是通过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三是通过推进审判机构专门化、审判人员专职化和审判工作专业化,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审判效率,对于提升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水平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四是通过在组建和运行中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推进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改革,不断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了司法体制改革排头兵作用。五是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司法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展示中国司法成就,有效提升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开创了知识产权审判新局面,对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具有标志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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