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7日 青年报 第A06版
青年报见习记者 钟雷
本报讯 日前,上海高院发布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具体措施”部分从5个方面提出19条举措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而上海各法院也“八仙过海”,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模式贯彻这一目标。记者昨日从上海高院获悉,上海法院已推出“在线调解”调处纠纷、引入技术调查官构建“四位一体”技术事实查明体系、聘请外籍调解员化解商事纠纷等多种创新手段保障上海营商环境建设。
二中院:“在线调解”打破距离限制
“原告,你对这一条有没有异议?”“没有异议。”“被告有异议吗?”“没有。”……日前,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进行了一场“特别”的调解,调解员坐在电脑屏幕前,和原告代理人以及远在国外的被告代理人进行了“面对面”沟通,最终促成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一起涉及7000万元欠款的纠纷。这是上海二中院首次应用“在线调解”系统成功化解纠纷。
据悉,由于该案中被告的代理人身在国外,短期内无法回沪参加调解,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二中院遂运用了“在线调解”这一新技术,利用互联网协调时间,最终经过近2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不仅达成了调解协议,还纷纷点赞“在线调解”这一举措。二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引入“在线调解”举措,拓宽了与当事人沟通的渠道,节约了时间和精力,让当事人切切实实感到了纠纷调处的便利。
知识产权法院:构建“四位一体”事实查明体系
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专家陪审员、技术鉴定人员,在协助法官准确认定技术争议事实时,这四个角色的相辅相成尤为重要,充当着法官的“左膀右臂”。
据了解,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技术合同等案件大多涉及复杂的技术事实认定,成立至今所受理的一审案件中有90%涉及技术事实查明问题。面对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专业技术问题,办案法官通常不具备相关的专业技术背景,对技术事实的查明和认定往往成为审理此类案件的难点。为此,该院提出建立由技术调查、技术咨询、专家陪审、技术鉴定等组成的“四位一体”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并逐步构建起知识产权案件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
该院在审理原告胡某与被告摩拜(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时,考虑到被诉摩拜单车锁控制系统具有一定复杂性,该案在庭审过程中,人民陪审员胡波和技术调查官周涛均参加了庭审。前者系复旦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后者系中国电信上海研究院总工程师。两位技术专家的参审,有助于引导当事人陈述技术方案、有助于合议庭准确查明技术事实,从而为公正裁判打好基础。最终,通过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合并的形式,在一个半小时后便结束了庭审。
浦东法院:引入外籍调解员高效化解纠纷
来自澳大利亚的Peter·Corne(孔宏德)2015年6月被浦东法院自贸区法庭聘请担任非诉调解庭调解员,他也是自贸区法庭聘请的首位外籍调解员。他同时也是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的一名常驻外籍调解员,他在法律专业方面的资深背景和丰富的商事案件调解经验,为自贸区法庭相关商事纠纷案件的高质量化解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受聘后,Peter即组织开展一名德国籍自然人诉某德国公司在自贸试验区内某企业的一起股权转让纠纷的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Peter倾听原被告的陈述后,与双方进行了充分的商议,最终促成双方成功签署了调解协议,而调解全过程还不到两个小时。
据浦东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更好地适应商事调解的国际化和独立性,满足自贸试验区涉外纠纷解决需求,自贸区法庭将全部涉外商事案件均纳入非诉调解范围,像Peter这样的外籍调解员也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