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9 19:31:44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上海灰鸭科技有限公司

(2016)沪73民初259号

上海翊骏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海灰鸭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翊骏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TALKI APP项目开发合同》;2.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项目开发预付款人民币60000元;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5494元;以上合计人民币85494元;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起诉之日至预付款实际返还之日的资金占用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两倍计算);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张衡路988号 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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